厨房给他端了一碗泥鳅面来。
朱茂才深吸一口气,一股浓浓的鲜香味扑鼻而来,一点都闻不到泥鳅的泥味和腥气,反而有种独特的香,诱着人去吃它。
朱茂才内心暗喝一声,刚刚他没走果然是对的,这味道太香了,吃起来肯定不差。他立即拿起筷子夹了一个泥鳅送入嘴里,这一吃差点以为自己吃的不是泥鳅而是别的什么东西,肉质鲜美滑嫩,入口即化,比他吃过的任何肉都不差,更绝的是里面的面条,吸收了泥鳅的鲜味之后,口感鲜美又劲道,入味极了。
朱茂才又喝了一大口汤,发出一声满足的叹息,果然不能以貌取菜,泥鳅也能做成美味啊。
本来准备走的俩个人看他吃的这么香,也迟疑了,问他:“这面好吃吗?”
朱茂才低头苦吃,只竖了个大拇指给他们看,其他的什么也没说,一切只在不言中。
两人对视一眼,纷纷调转脚步,让李二梅给他们一人来一碗。
于是就出现了这么个有趣的现象:每当有人进来后听说今天吃泥鳅面,便会露出怀疑之色,然而看到其他人大快朵颐吃得香甜,又再次迟疑,最后要了一碗尝尝,然后便跟前人一样吃的稀里哗啦的。
像一场无声的接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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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此同时,某诗会上,张子轩面露失望之色,对身边的年轻书生道:“青云兄,这诗会没什么意思,我想离开了,你和我们一起走吗?”
年轻书生点头,“我也正想走呢,咱们一起吧。”
见他和自己一样不喜欢这样华而不实目的不纯的场合,张子轩很高兴,觉得自己果然没看错人,他们是同道中人。
张子轩和刘文瀚是在一次文会上认识刘青云的,三人学问都不错,又都是外地学子,更重要的是性格相投,所以很快便相熟了,今天本来约着一起来此赴一个诗会,哪知道诗会并不是他们以为的探讨诗词,而是某些人附庸权贵的把戏,他们待了一半就待不下去了。
张子轩亲近地拍拍刘青云的肩膀道:“青云兄我知道一个地方做的东西特别好吃,我请你去吃午饭。”
跟在一旁的刘文瀚附和道:“对对对,我们一起去吃饭,那个饭馆饭的菜味道特别好,保证你吃了以后还想吃,”
不知道是不是想到了某样吃食,张子轩下意识滴吞咽了一下口水,“不知道今天老板做什么好吃的了,前几天的酸菜鱼可真好吃啊,剩下的汤咱们带回家还能美美地吃一顿晚饭。”
“咱们赶紧走吧,万一今天又限量那可就吃不着了。”刘文瀚提醒。
“对对对,别耽误了,咱们赶紧走,我都饿了。”
听着他们略带夸张的话语,刘青云的脑子里不由自主想起了某个人做的吃食,张兄他们说的饭馆做的饭菜再好吃也一定比不过她的手艺,他来京城已经一段时间了,也吃了不少美味,但从没有人做的吃食能比得上她。
张子轩二人带着刘青云走进杨柳巷,指着巷子尽头对他介绍道:“我们说的那家饭馆就在最里面,我们二人当初就是因为这家饭馆所以才决定住在这里的。”
此时的杨柳巷早已不复张子轩二人初来时的模样,那时候巷子里人烟稀少,看起来寥落又破败,但此时却热闹得很,三三两两的人结伴而来结伴而走,倒是让这个外表破败的巷子看起来多了很多人气和生气。
刘青云好奇地问:“为何此巷如此热闹?倒是跟我看到的其他差不多的街巷不同。”
刘文瀚和张子轩都笑了起来,不无得意地说:“咱两刚来的时候也嫌弃这里破旧,但就是因为有那家饭馆所以来的食客越来越多,这条巷子就这么一日日地热闹起来了。”
“哦?”刘青云不禁来了点兴趣,“那家饭馆真的如此厉害么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