楼吧,我回去了。”
新一轮寒潮刚过去,虽已入春了,北方的天还是冷。陆宇舟翻到通讯录,给甜妹拨了通电话,等对面接通了,他故意捏着鼻子说:“宇宙第一美少女,猜猜我是谁?”
“傻逼啊,我存了你号。”
“在家干嘛呢,没去跟相亲对象约会啊。”
对面的女人说:“别提了,整个一奇葩,年纪不大,官腔官调的,每次我说什么,他都得装逼点评几句,显得他有多能耐似的。”
陆宇舟笑:“嚯,听得我都想揍他了,这媒人跟你家有仇吧。”
“我妈可喜欢他了,就觉得她家姑娘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,我昨天还跟她吵了一架,咱爸妈那个年纪的人吧,根本没法沟通。我准备把工资辞了北漂去,到时候我就来投靠你。”
“投靠我干嘛,找你前男友去。”
“他现在可忙了,在舟山倒腾海鲜呢,哪有时间风花雪月。”甜妹换了口气,“别光顾着说我啊,你呢,你最近怎么样,还跟那个富二代处吗?”
陆宇舟往冻僵的手上哈了口热气,“不打算处了。”
“为什么啊?之前不还好好的吗?”
“还能为什么,感情到头了呗。”
甜妹以一副过来人的口气:“对咧,到头了就得踹,管他富几代。”
两人互损几句便挂了电话,甜妹本名岑静文,是他大学室友林成的女朋友,准确点讲,应该算前女友,因为那俩一毕业就分了,一个往南,一个往北,隔着一条秦岭淮河线,山高路远。他喜欢那姑娘的性格,干什么都干得轰轰烈烈,人生信条就一个,“舍得一身剐,敢把皇帝拉下马”。
以前上大学的时候,小过体能训练多,少有时间陪他,他就成天跟在甜妹和林成后面,给那俩当电灯泡。起初他还有些不好意思,后来出去的次数多了,他也就彻底抹下脸来了,一路跟着他们胡吃海喝,路见不平怼天怼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