世界扬名,那些最豪阔的贵族们都把署有她名字的画作收藏,挂在客厅里。
而罗兰想要的幸福却是自洽的,什么时候她可以不需要外界的赞美与掌声,就能够感受到富足——这就够了,这就是她最喜欢的状态。
当然罗兰的特长却是超越这一要求的,她随时随地都能接受外界带给她的美誉,以及丰厚的物质回报。
想到这些,罗兰还是落笔,给艾美写了一封回信。
她祝愿艾美早日找到如意郎君,哪怕是比两个姐姐结婚更早,她和贝思也不会有任何反对意见。
至于绘画,罗兰表示:她和贝思都很感激艾美为她们作画——在她们看来,这是最棒的画作。正是这些画作,让她们这些“无法履足欧洲”的姐姐们能够看到那些经典的建筑。
她鼓励艾美继续画下去:“因为绘画也是一种表达,就和写故事一样,表达的是人生某个时间点的所见和所想。”
“把这些记下来,你的人生就在世界上多留了一个痕迹,而你又拥有了一个活生生、落在纸上的回忆……”
罗兰写完这些,忍不住问了贝思一句:“这样说教意味是不是太重了一些?”
她其实没好意思告诉艾美,摄影术很快就会流行并且变得发达,他们现在那些珍贵而稀有的黑白相片会变成彩色,然后越来越清晰……
后世更加会出现“朋友圈”、“照片墙”之类,拥有“回忆”会变得越来越容易——但是亲手画的,肯定纪念价值要高些,而且能给绘画者本人带来的满足感才是最重要的。
贝思一个劲儿地摇头。她说:“艾美最信服你,乔,你这封信会给艾美莫大的鼓舞!”
罗兰在内心说:是的,艾美会因此画下去,即便明知不会成名成家,也要画下去。因为这会是她人生重要的组成部分,意义远高于她戴着的那些薄纱手套,和衣服上缝的蕾丝花边。
“乔,我真是太佩服你了。”贝思搂住了罗兰的脖子,抱了抱她,然后两人一起继续看信。
罗兰“咦”了一声,忽然从余下的信件里捡出一封,看了看,说:“是编辑部的来信。我还没有给他们投新的稿件呀?”
这里的大多数读者来信都是她以“罗兰”的笔名发表作品的那家刊物编辑部转过来的。也有一部分是她回信之后对方拿到了她的地址,再次回复感谢的。
但是她现在手中这一封,却是以编辑部的名义直接给她的来信。
罗兰赶紧拆开,果然是她的编辑写来的。编辑在信中遗憾地告诉她:由于经营不善,刊物不够赚钱,老板一时不悦,决定停刊。他们与罗兰的合作不得不被迫中止。
罗兰叹了一口气。
好不容易有了点小小的名气,合作方竟然倒闭了。
她的运气好像有点儿背。
但好在,这位与罗兰相熟的编辑向罗兰推荐了一家新的刊物。
可巧的是,这本刊物刚好是以前给过罗兰退稿信的一家编辑部向罗兰推荐过的,说是他们家的内容百花齐放,各个领域都有读者,罗兰的投稿比较对他家的路子。
当时罗兰因为同一篇稿件另一家过稿了,就没有再投这家。
罗兰深吸一口气,表示她又要进行新的尝试了。
贝思也安慰姐姐,表示她会做一个意见最中肯的读者,而不是以前那个最会拍马屁的小可爱了。
罗兰:那敢情好!动笔!
在过去一段时间的写作与交流中,罗兰已经大概摸清楚了她的读者群是什么样的,他们喜欢看什么样的文字。
首先,他们读到的必须是一个故事。如果写说明文估计稿子很快就会被扔回来。
这个故事必须吸引人。按照罗兰的经验,如果故事的一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