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的类似情况,也说说中国的禁|枪法令是如何执行的。
这周的宪法讨论课便是禁|枪是利是弊。
支持方认为允许公民持枪可以让公民能够保护自己;反对方认为只要全面禁|枪、非执法人员私下拥有枪|械必须严惩,没有持枪的土壤,公民当然不需要过分担忧自己的安全。
张文雅当然支持禁枪:“中国的人口比美国多两倍,中国可以禁|枪,美国当然也可以禁|枪。”
“中国怎么做的?怎么可以让人们主动交出枪|支?”
张文雅想了想,先给他们解释了中国的“问责制”,如果government将“禁|枪”作为“政|绩”来考量,便没有什么做不到的。
但美利坚是联邦制,州权很大,情况很不一样,想解决禁|枪问题便很难——更别提还有军|工企业的推波助澜了。就连联邦最高法也不愿意碰枪|支合法权的案件,可见一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