兄弟姐妹。
这种道德观念,同中国传统道德又是相互违背的,是离经叛道和不近人情的。
这种学说的书籍,如果只是常人看
不懂的国外文字也就罢了,要是由汉文写作的,别说是宣扬了,就是私藏本身,就是一桩大大的罪过。
因此董鸿儒拿到这部翻译好了的经书以后,只能秘不示人,一边将那瞎了一只眼的番僧礼送出国,一边则穷尽毕生所学,结合中华礼仪道德,重新改写了这部经书,并将拜火教改名为“白炎教”。
然而在这个过程中,董鸿儒一开始只是想让董家数百年前的信仰重现人间,可他越是改写越是发现,这部经书中宣扬的教义虽然荒诞不经,却极有蛊惑人心的作用。
尤其是对那些平素为富不仁、作奸犯科的奸商,他们做了恶事,只要把责任全都推到恶魔身上,再依据个人罪行的不同付出一笔赎罪的银子,自己的精神就得到了解脱,这样的教义无论是对于聚敛钱财,还是对于收拢人心,都是极其有用的。
于是半是出于好奇,但是出于野心,董鸿儒就在福建悄悄地传播这部他已经改写了的“白炎教”的经书,并且自称“炎尊”,说是要降光明于世上。
不能不说,董鸿儒还真是颇有几分蛊惑人心的天分的。
短时间内,他就在自己的身边聚拢起了成百上千的信徒,并且大多是福建本地的富商,每年光进贡给董鸿儒的赎罪银,就愈十万两之巨。
董家原本就有钱,董鸿儒更加知道用钱的法子,便用这笔钱招揽了不少武林人士为自己所用。
至此,董鸿儒自己的势力越来越大,又受到拜火教教义本源的熏陶,渐渐地也就有了造反的心思。
期间,董婉青也帮着自己的哥哥董鸿儒做过不少事情,不过对于白炎教的教义,董婉青是嗤之以鼻的——她知道这部经书的由来,知道所谓的治理名言,都是他哥哥一个人胡编出来的。
有时候夏天吃到冰镇西瓜想出一句,有时候冬天烤火时候想出一句,有时候便秘疏通的时候想出一句……
有几句还是董婉青替她哥哥想出来的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