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不如让林钦差审一下,聚众斗殴,不会杀头的。”
义律道:“我遵女王陛下之谕令,按照我国之律例,彻查情由,秉公办理。现有相关公文,请转交林钦差。”
人命关天,新安知县梁星源不敢擅自主张,急急禀报。则徐认为其中必有蹊跷,令梁星源严查。
梁星源不敢怠慢,亲至尖沙咀,细询当事人,不日便探得真相。
则徐怒,照会义律:兹阅尔禀词,藉称该国律例,以为不交罪犯系其国主之谕等语,尤属谬妄。查该国向有定例,如赴何国贸易,即照何国法度,其例甚为明白。在别国尚当依该处法度,况天朝乎?尔国律例亦应诛死,可见杀人偿命,中外所同。且从前内地所办命案夷犯,历历有据,各国无不懔遵,岂尔独可抗违此例乎?若杀人可不抵命,谁不效尤!倘此后英夷殴死英夷,或他国殴死英夷,抑或华民殴死英夷,试问尔将要凶手抵命耶?
义律知若交凶,则此“凶”必凶多吉少;何况,无人承认自个是真凶。随便交出一人抵罪,不合律法精神。遂拒绝了则徐的要求,并以领事裁判权为由,自行开庭审理。查得五水手参与斗殴,与陪审团和议,判处五人监禁并罚金,送回英国执行。
则徐查《万国公法》,知义律无法外治权,又闻凶手或将回英,遂封锁澳门,停止所有贸易,督促义律务必具结交凶。义律蛮拒,则徐遂再断英人粮、水、肉、蔬,并勒令边度驱逐所有英人出境;时限若过,所有在澳之英国夷人,一律就地正法。
边度对义律道:“那钦差恐已耗尽耐心,不撤性命危矣。我寡敌众,勿以卵击石。”
义律道:“请再敷衍几日,印度总督已有回复,我战舰即将莅临。”
“一刻也敷衍不起,林则徐早有布置,清国士兵已将我们团团包围,您若当机不断,我亦步您后尘,性命都将不保,何谈明朝未来?退一步尚可转圜,驻于此世事叵测。”
义律无奈,遂令所有英人务必于8月16日零时前登船,撤退至相纲九龙尖沙咀附近之海面。并再派快船,急禀印度总督:此已万分危急,速来救援勿迟!
千余英人提箱曳物,蜂拥岸边;争先上船,恐后祸及,你争我挤,她叹他骂,老哭幼啼,好不凄惨。
8月30日,自印度出发的两艘英国军舰窝拉疑号、海阿新号驰至。英人一见,泪流满面。义律更是气盛,其仰望着窝拉疑号上的28尊四千斤巨炮,张牙舞爪地嚷:林钦差,看尔还敢猖獗否?
夷舰至,清将纷纭:英夷船坚炮利,不可等闲视之。言语间,惴惴战栗,惶惶已不可终日。
水师提督关天培正于虎门督修炮台,则徐不谙水师事,不便先言,正自愁忧,人群中闪出一人,朗声道:“启禀大人,海门营参将赖恩爵愿率船拒敌。”
则徐悦,赖家三代五将,果然名不虚传。遂令赖恩爵率战船,驻扎九龙寨,督察九龙湾洋面,务绝英人水粮供应;如遇英夷挑衅,可尽遣九龙岛所有船只抵抗之。
9月4日,英人水粮告罄,义律率五艘快艇觅食,至九龙炮台洋面,遇赖恩爵水师船。
义律遣人谈判,要求解除禁令、恢复粮水供应、重开正常贸易。恩爵依则徐令,须先具结交凶,否则免谈。
义律饥渴难耐,遂下最后通牒:如半小时内得不到水粮供应,将摧毁九龙洋面所有之中国战舰。
赖恩爵晓知大战不可避免,即令战船退至九龙炮台附近。复令士兵装弹添药,速做接战准备。
半小时后,义律一声令下,诸炮齐发;一时间,炮声隆隆。
硝烟弥漫处,一清军士兵被弹片击中,转瞬殉命。恩爵义愤填膺,急令船炮、岸炮,对准义律所乘之船,猛烈还击。
义律所乘之“路易莎”号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