郭凯的父兄,也就是秀儿的爷爷,两个叔伯,听说自家人出了这样丢脸的事情,也气急败坏的来了。
郭凯这个儿子太给家里人丢脸了,一家人对他没有好脸色。爷爷甚至抄起了一条枣木棍要打死他。
这事发生在女人的屋里,如果经官府的话,郭凯也是没有好果子吃的。
闫绵华的名声坏了,以后也不好找婆家了。
几个人研究了以后,一致认为:郭凯娶了闫绵华为二房的话,结果最好了。
闫绵华还不知足呢,她提出了自己的要求:“我被迫失身这事是改变不了的了,我嫁了郭凯也行,不过,既然他好色成性,以后难免他又要娶三妻四妾的,你们大家要一起监督他,免得他给我气受……”
“他家的财产,包括房产,土地,必须把握在我的手里,花一文钱也是我给他……”
“我被迫进了他家就是平妻,可不是什么小妾,他家内外的事情我都要参与!”
不就是掌握财产吗?比起郭凯被送官蹲大狱强百倍,犯了这样让人不齿的罪的,送官后就是蹲大狱,或者流徒,充军……都有可能。
母女两个也懵了,秀儿还是个小孩子。母亲李素梅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家妇女,一点文化都没有。
郭凯肯定是被人坑了,但是,坏了人家女人的名声,人家提出的条件也并不过分,只能被迫应允了吧。
这些条款写进了文书,包括村长在内,郭凯李素梅都签字画押。
二娘进门了,成了舅舅的闫一科也跟着来了,一家人的苦难的日子也接踵而来。